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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據新華社電 近日,網友熱議溫州瑞安聾啞男子小蔡帶著已有7個月身孕的女友小梅一年多時間跑了6趟民政局登記結婚都未能領證。記者從溫州瑞安市民政局瞭解到,由於男方不能獨立履行婚姻登記必要的程序,“無法表達是否自願結婚”,按照婚姻房屋二胎登記正常程序是無法辦理登記結婚的。
  本月13日,小蔡和小梅第6次走進溫州瑞當鋪安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,但是等來的結局還是“不予辦理結婚登記”。為何殘疾人情侶登記結婚屢次被拒?
  記者從民政局瞭解到,婚姻登記處堅持要按照婚姻登記的正常程序。“首先雙方要獨立履行婚姻登記的必要程序,再確認雙方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,在生活生產過程中能完全判斷自花店己的行為,有能力為自己的行為負責。”溫州瑞安市婚姻登記所所長劉瑞林說,“但是男方連自己是否自願結婚都無法獨立表達出來。而且兩人結婚至少要知道為什麼要結婚吧?”
  “小蔡聽不見,也沒讀過書,不認汽車借款識字,能看懂一點手勢。”小蔡的表哥餘先生告訴記者,“他怕自己聽不清答錯了,就不敢回答。”
  “小蔡和小梅是經人介紹後相戀,去年年底還辦了喜酒宴請親朋好友。”餘先生說,“但是新成屋這個結婚證就是辦不下來。”
  據瞭解,民政局為他們特意請過瑞安市殘聯的一名手語專家過去幫忙。“和手語專家私底下溝通時候還能回答一些問題,但是後來正式詢問的時候,還是幾個問題回答不上來。”餘先生說。
  “在詢問的過程中,從小蔡的表情判斷,他對聲音是有反應的。也能寫出自己的名字和‘結婚’兩個字。”劉瑞林說,“但是,答非所問。因此,目前的情況下,我們沒辦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。”
  “如果他真的聽不到,也不會手語交流,那麼我們可以等他去學習一些基本的手語,然後再來登記,這樣的例子之前也是有的。”劉瑞林說。
  (原標題:殘疾情侶領證6度被拒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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